4月16日,国家卫生甲亢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共同介绍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意见明确指出,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一些常见病、慢性病可线上复诊并开具处方,线上问诊的行为规范、收费、医保支付等政策将配套支持。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线上服务,更方便人们看病就医。
互联网医院的出现无疑是医疗机构重大改革之一,患者不仅能够网上预约挂号、移动支付,部分常见病慢性病还可以在线复诊,医疗的一些基本的业务都可以在线上展开。
从“互联网+医疗服务”方面来说,互联网医院可以依托医疗机构发展,实体医院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上提供医疗服务。同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也可以自己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提供远程医疗等服务。通过互联网医院的搭建,可以将医疗资源平均分配给一些偏远的医疗资源匮乏的地区,使优质的以上资源能够更加充分地被利用。
即使“互联网+医疗服务”可以为患者提供便利,但是初诊绝对不能在线上展开,尤其是一些儿童,特别是低幼儿童不建议在网上看病,非常容易耽误病情。互联网不仅能够踢狗复诊服务,也可以促进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鼓励网上签约服务,在线提供健康咨询、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等延伸服务。
互联网医疗能够有效形成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因为在网上能够全程留痕,这样的特点非常利于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所有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都可以将数据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推送、传输和备份。这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就可以监管端口对互联网医疗行为进行动态监管,保证患者的就医安全。
同时,会上还指出了,政府下一步还将出台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包括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管理办法,适应“互联网+医疗健康”支付制度以及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